《柳州日报》报道我院开展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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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3月14日,《柳州日报》报道我院开展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新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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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报道,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出台政策,大学生自主创业每年可免税8000元。在校大学生要想享受这项优惠政策,必须在毕业年度(毕业所在自然年)向所在高校申领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。据了解,这一优惠政策的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。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0年12月16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核发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有关工作的通知,为扩大就业,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,自2011年1月1日起,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,可向所在高校申领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;离校后创业的, 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以此为凭证,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(除建筑业 、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 、转让土地使用权 、广告业 、房屋中介 、桑拿 、按摩 、网吧 、氧吧外)的,享受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 、城市维护建设税 、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。(蒋玉梅)
《柳州日报》报道我院新闻截图
附报道原文:
高校毕业生申领“创业证”优惠多
每年可免税八千元
记者张蔚 来源:柳州日报
2011-03-14 第04版
日报消息(记者张蔚)新学期刚开学不久,我市一些在校大学生开始打听申领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的事情。原来,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出台政策,大学生自主创业每年可免税8000元。在校大学生要想享受这项优惠政策,必须在毕业年度(毕业所在自然年)向所在高校申领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。据了解,这一优惠政策的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。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0年12月16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核发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有关工作的通知,为扩大就业,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,自2011年1月1日起,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,可向所在高校申领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;离校后创业的, 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以此为凭证,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(除建筑业 、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 、转让土地使用权 、广告业 、房屋中介 、桑拿 、按摩 、网吧 、氧吧外)的,享受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 、城市维护建设税 、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。
日前,广西工学院 、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、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等各高校已对学生开展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。据悉,目前广西已有172名有意创业的在校大学生领到了“创业证”。